关于做好2012届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政审和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 2012届应届毕业生的征兵政审工作即将随着全国征兵工作的开始而拉开序幕。尽管2012届毕业生已于今年7月1日已正式毕业,但是按照市教委、市征兵办的部署,各班要配合做好两件事情:一是务必配合应届毕业生做好征兵政审工作;二是提醒打算去当兵(或已基本能当兵成功)的同学(必要时应通知其家长)一定要做好学费补偿工作。 根据沪财教[2009]29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中规定: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即应届毕业生一旦当兵入伍成功,国家就会给相应的学费补偿。因为此项工作不仅涉及到钱(本科生20000元,专科生18000元,专升本10000元),而且涉及到多校区运作等问题,这要求各学院更要做细做好此项工作。 学生处联系人:孔祥昆 联系电话:3822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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