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2016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5月23日-6月21日,学生参照2015级可转专业人数公示表,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交所在二级学院。
2、6月30日前,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汇总后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教务处根据公布的转专业接收计划及二级学院的意见进行审核,并协调组织面试、考核等工作,相关的二级学院将面试、考核结果报教务处,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将审核通过专业学生名单报请主管校长批准;获得批准后于暑假期间在教务处主页上发布正式的转专业录取名单。
4、获准转专业学生,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一周内,持学生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学生证更换手续并领取转专业证明书,学生持该证明书至转入学院办理报到手续。
注意事项:
1、转专业报名对象:2015级在读本、专科学生。
2、转专业报名原则: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3、转专业条件:见学生手册《学籍管理条例》及转专业计划表。
4、因学习困难提出转专业需提交申请及成绩单。
5、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上网公布后,其所有学籍及相关信息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附件:1、2016年转专业招收计划
2、上海电机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3、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转专业申请表.pdf
转专业学生汇总表.xlsx
2016年转专业计划表.xls